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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烈山区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烈山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8-21 16:42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为建设美丽烈山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烈山区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一、2016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区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在区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美丽烈山大局,忠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协助区委制定“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和纪委具体责任。督促镇办和区直单位党委(党组)向区委、区纪委书面述责述廉,4名镇办和区直单位党委书记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现场接受提问和测评。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全区上下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二)狠抓作风建设,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紧盯重要时段和关键节点,采取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签名承诺、发廉政短信、发提醒卡等形式,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狠刹“大操大办”、“升学宴”等不正之风,集中开展“酒桌办公”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懒政怠政行为。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监督指导镇办制订整改方案,逐条细化整改措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严肃换届纪律,严把各类换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695人次,确保换届风清气正、风平浪静。

(三)始终利剑高悬,执纪审查力度加大。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处土地征收、扶贫惠民等领域的腐败问题。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咬耳扯袖,抓早抓小,使红脸出汗逐渐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成为大多数。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党员干部,只要是出于公心、不谋私利、态度端正、改正彻底,均给予从轻、减轻处分,体现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

(四)重视标本兼治,预防腐败成效凸显。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对新提任科级干部和换届人选及时进行谈话提醒,通过专题讲座、条规测试、以案说纪、收看《永远在路上》专题片等多种形式,警醒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建成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4个、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8个,区法院被授予全省首批“廉政文化建设标兵”荣誉称号。出台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等规定,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切实加强对村居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出台村居干部“十带头、十严禁”规定,督促村居干部提升精神境界,增强纪律意识,转变工作作风。

(五)加强自身建设,履职能力不断提升。深入开展“淮北转型靠什么、我为崛起做什么”学习研讨,督促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忠诚干净、担当有为。持续深化“三转”,科学设置机关内设机构,将70%以上人员力量调配到监督执纪岗位。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以及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规定。抓住区镇纪委换届契机,选好干部、配好班子,两级纪委委员专职从事纪检工作比例占83.3%。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强化自我监督,接受社会监督,严防“灯下黑”。

一年来,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稳中向好、稳中奋进。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科学决策、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关心支持、共同努力,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勇于担当、团结作战。

二、2017年工作安排

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和区委七届三次全会部署,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执纪铁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为建设美丽烈山、加快转型崛起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积极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一要严明党章党规党纪。制定年度教育计划,借助会议、培训、观摩庭审、警示教育以及新媒体、自媒体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渠道,高密度、高频率地开展纪律和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践行“五个纯粹”,切实解决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二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督促党员干部坦诚相见、开诚布公。对上级纪委约谈函询的问题,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个人必须在民主生活会上讲清楚,勇于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努力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甘当“婆婆嘴”,常念“紧箍咒”,当好“黑脸包公”,同违反党的纪律行为作坚决斗争。三要加强党内监督。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党委全面监督、纪检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统一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各级党组织要综合运用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执纪审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敢于动真碰硬,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争当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

(二)保持常抓的韧劲和恒心,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一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闻风而动、露头就打、执纪必严,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执纪审查对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对一同参与的党员干部一并查处,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上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查处,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坚持纠建并举、堵疏结合,采取签订廉政承诺书、设立红白理事会等形式,督促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移风易俗、节俭办事。二要坚决整治懒政怠政问题。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严问责、促履职、强担当”专项行动,紧紧围绕棚户区改造、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推进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坚决纠正庸政、懒政、怠政、乱政行为,坚决查处一批不敢负责、推诿扯皮、执行不力、作风不正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确保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会同组织部门健全完善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改革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推动形成敢闯敢试、善作善成的良好风尚。三要规范基层“小微”权力。严格落实村居干部“十带头、十严禁”规定,出台村居事务“十公开”制度,制定村级权力清单及流程图,规范村级权力运行,防止“小微”权力任性和腐败。严肃查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以及向惠农扶贫资金、物资伸手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扶贫脱贫领域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基层站所、村居负责人参与非法采石、鼓动群众上访、阻工闹事等问题。加强对村居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真正让那些德才兼备、群众拥护的人选进“两委”班子,坚决防止品行不端、群众意见大、有“劣迹”的分子把持村居事务,侵蚀基层政权。

(三)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一要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机构作用,完善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协调机制。二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用党的“六项纪律”约束党员行为,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防止小案养成大案、违纪走向违法。深刻剖析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查找症结,堵塞漏洞,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作用。对违纪干部的忏悔录,要系统整理、充分利用,开展警示教育,能公开的都要公开,发给原单位党组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综合考虑违纪问题性质、认错悔错态度、配合组织审查、退缴违纪所得等各方面情况,分类处置、宽严相济。对主动向组织坦白、如实说明情况、及时挽回损失的,给机会、给出路、给政策,从轻或减轻处理;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如实说明情况、对抗组织审查的,决不放过,从重或加重处理。积极运用多种形式,层层设防、时时提醒,推动“四种形态”硬化量化具体化。

(四)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着力提升监督执纪实效。一要坚决压实“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落实“两个责任”不担当不作为、腐败问题严重的,严格追究责任,曝光典型问题;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紧盯“关键少数”,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和监督执纪的重点,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二要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配齐配强派驻机构人员,以“三重一大”事项分级分类监督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的日常监督,认真开展系统调研、摸排,以查带案、以案促查、以查促改、以改促建,全方位提升派驻监督实效,真正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出来。三要切实加强巡察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巡察,特别是要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强化成果运用,加大巡察整改督办、问责力度,对整改办理不力、该问责不问责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遵循“打铁还需自身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执纪铁军。一要讲政治讲忠诚讲担当。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放在首位,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觉悟,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用担当诠释忠诚,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高标准、严要求,做党章党规党纪的坚定执行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捍卫者,严防被拉拢、被围猎、被腐蚀,永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本色和精神风骨。二要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大力推进能力素质提升,采取“传帮带”、“以案代训”、“交叉办案”、“案例推演”等方式加强内部培训,通过委培、代培等途径选派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学习培训,提高执纪监督实战能力。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统筹选拔使用干部,加大轮岗交流力度,不断增强队伍的生机活力,为我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储备力量。三要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回避等制度,严格工作规程和内控机制。严格执纪审查纪律和保密纪律,切实防止“灯下黑”。对不担当、不负责的及时调整,对不忠诚、不干净的严肃查处。

三、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加快转型崛起、奋力开创美丽烈山建设新篇章的关键之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挺纪在前,勇于担当,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一)坚持服务大局,全力保障转型崛起。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全局观念,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和切入点,主动深入棚户区改造、招商引资、重点工程建设、精准脱贫等重点工作一线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侵犯群众利益等行为,以铁的纪律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为转型崛起打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二)坚持权责统一,强化专责监督职能。党内监督条例明确了纪委专责监督的职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依规治党、依纪监督。要综合运用派驻监督、处理信访举报、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执纪审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全面排查梳理区管干部、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线索,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要突出监督重点,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努力收到抓重点带一般的效果。

(三)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源头预防。要深化改革创新,创新监督执纪理念思路,改进监督执纪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执纪实际效果。继续强化惩治和威慑,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查处什么问题,让胆敢腐败者在带电的高压线面前付出惨重代价,着力实现不敢腐。强化制约和监督,扎紧制度笼子,让意欲腐败者在严格监督中无机可乘,着力实现不能腐。强化教育和引导,教育党员干部坚持理想信念,扬正气祛邪气,管思想固根本,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着力实现不想腐。

(四)坚持抓早抓小,科学运用“四种形态”。研究制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操作办法,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多用谈话、函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决不能以惩治“极少数”代替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努力实现从只盯“少数人”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正确处理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党员干部大胆探索与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的关系,把严管与厚爱、严惩腐败与宽容失误结合起来,既要铁面执纪、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又要对干部工作上的失误给予必要的宽容,最大限度保护和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转型崛起凝聚最大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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