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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烈山区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烈山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8-21 16:50

深化标本兼治 做实做细监督

努力开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在中国共产党烈山区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一、2018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上率下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扛起第一责任人政治责任,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查办重要案件、推进正风肃纪、落实巡视整改等方面靠前指挥、亲力亲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一是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加大政治生态修复力度。认真组织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派员监督指导各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多层次多形式警示教育,组织区四大班子成员和区直部门、镇办党政主要负责人赴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召开全区村居干部专题警示教育会议,组织200余名村居干部集中观看《戒鉴与警醒——村干部腐败案件警示录》。严格执行《关于推动党委(党组)在谈话函询工作中落实主体责任的办法》,督促接受谈话函询的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回复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55人次,对18名区管干部进行任前警示谈话。开展“暖心回访”活动,让受处分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爱。

二是正风肃纪扎实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查违规用车行为。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整治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治理,对办公用房使用、公务招待用酒的采购、保管、审批、使用及报备进行再规范。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集中清理公职人员“挂证取酬”问题。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五大类十个方面”工作作风突出问题,严查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不作为问题。

三是审查调查成效显著。充分发挥政治机关优势,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占比64.2%、25.2%、6.1%、4.5%。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协调公安机关将潜逃14年的海孜矿某公司原总经理于兴诗等3人缉拿归案。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相结合,认真核查政法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深挖案件背后的失职渎职问题,对相关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

四是监督监察实现全覆盖。区纪委监委聚焦公务接待、公车使用、津补贴发放、“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主动开展专项检查。围绕村居换届、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制定派驻机构干部管理、监督和考核办法,推行区直单位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各派驻机构聚焦主责主业,开展监督检查35次。深化政治巡察,全年安排三轮常规巡察,共涉及15家单位;对医疗卫生、教育系统、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专项巡察。

五是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制定加强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意见,完善党建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转隶人员和原纪委干部,加强沟通交流,促进全面融合。多渠道锻炼培养干部,举办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选派干部参与上级巡视巡察、执纪办案,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显著提升。坚持刀刃向内,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认真核查,对巡视整改中需要问责的纪检监察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一年来,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整体工作呈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为美丽烈山建设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和统一指挥的结果,是全区各级党组织齐抓共管和通力协作的结果,是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辛勤付出的结果。

二、工作认识和体会

党的十九大以来,七届区纪委常委会坚持学思践悟,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形成了以下认识和体会,必须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第一,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方向。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践行“两个维护”体现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纪检监察工作不出现政治偏差。

第二,必须强化党的领导,始终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协助区委落实主体责任,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既报告结果、又报告过程。要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全区工作大局中谋划、部署、推进,坚持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第三,必须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标本兼治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要把握“稳”的内涵、强化“进”的措施。始终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精准有序有效惩治腐败,把“严”的要求长期坚持下去。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标本兼治,做到惩与治同向发力、同步推进,以不敢促进不能、不想。

第四,必须着眼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推动树立鼓励担当有为、支持善作能为、问责无所作为、惩治腐败行为的鲜明导向。

第五,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必须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持续深化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惠民政策落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让群众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

三、2019年工作任务

今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区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为奋力开创美丽烈山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学深悟透、联系实际、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用力,努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围绕美丽烈山高质量发展,做到区委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着力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确保全区上下步调一致、行动统一。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让党内关系正常化、纯洁化。建立健康的工作关系,不把管理的公共资源用于个人或者单位结“人缘”、拉关系、谋好处。加强对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责任,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排查大起底,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分类施策,精准施治,紧盯对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等突出问题。围绕巡视巡察、审计、环保、扶贫反馈意见,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弄虚作假等问题集中整治,严查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健全完善制度,形成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长效机制。
   (二)务必把首责摆在首位,做深做细做实监督

推动落实监督责任。强化主动监督、同级监督意识,积极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继续用好“智慧纪检”等信息化、大数据监督手段,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密切关注大操大办、公款吃喝等“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坚决纠正滥发津补贴问题,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查顶风违纪行为。开展“群众办事重复跑腿”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干部作风问题。加大监督执纪和通报曝光力度,切实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把“金色名片”越擦越亮。

强化监督政治属性。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督促接受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加大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的,予以采信或从轻处理,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制定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办法,坚决纠正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打白条”、打折扣问题。深化“暖心回访”工作,帮助受处分人员放下包袱、重新出发。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权利,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深化改革创新,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严格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处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深化派驻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赋予监察职能,明确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提高派驻全覆盖质量。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强化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充分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员作用,充实监督力量,提高监督效果。督促派驻机构加强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公职人员的监督,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认真履职尽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切实发挥监督“探头”作用。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围绕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全面扫描、重点突破,分类分层推进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紧盯党的领导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坚决纠正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等行为,着力发现腐败问题,稳步推进常规巡察。围绕行政审批、执法管理、资产管理、工程建设和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巡察,扎实推进巡察向村居延伸全覆盖。完善巡察反馈、移交和情况通报机制,健全督查督办制度,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敷衍塞责的,严肃问责。

增强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合署办公优势,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同向发力,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积极探索监察权向基层、村居延伸,强化对基层组织中履行公职人员的监督,使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察监督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四)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丰富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对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严惩不贷。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健全案件通报、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等工作机制,增强反腐败整体合力。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查调查,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安全关,确保案件质量。进一步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重点强化对留置和“走读式”谈话安全管理,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严肃整治党员干部利用职权,索取和接受企业宴请、旅游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服务企业不担当、不作为等失职失责和作风问题,防止“谈商色变”清而不亲。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注意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支持企业合法经营,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一案一总结,深入剖析发案原因,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会、编发忏悔录等方式,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深化标本兼治,规范公共权力运行,针对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推动相关单位补齐制度短板,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自觉传承、弘扬烈山孝道文化、“四眼井”文化、好人文化,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五)着力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把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生态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整治责任。坚持分类解决、逐项推进,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严格落实镇案区审制度,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继续深化村居干部“十严禁”“十公开”制度,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深入排查调查,让群众感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
   (六)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执纪铁军

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带头建设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坚持以常委会建设带动机关党建,深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坚持民主集中制,持续深化“三转”,以过硬作风扎实推动各项工作。

努力提升专业本领。突出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加大干部教育培训、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切实抓好转隶融合,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调查研究水平。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强化全面履行职责任务的能力。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

切实强化自我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健全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审批和监管制度,健全内控措施,严格审批权限,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建立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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