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9 |
10.05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3 |
6.16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6 |
3.89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 |
3.89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烈山区纪委监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1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11.67%。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烈山区纪委监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9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持平。2019年烈山区纪委监委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6.16万元, 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增加3.62万元,增长142.51%。增长的原因是案件查办中该项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16万元,增长105.33%。2019年我委公务接待费用均为加班就餐费和案件查办中就餐费。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烈山区公务接待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89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23万元,减少24.02%;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11万元,减少35.17%。我委现有执法执勤车3辆,本年度未购买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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