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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来源:烈山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5-07 14:50

一、烈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职员马伟违规操办婚礼问题。2013年12月,马伟在老家蚌埠市固镇县举办婚礼前,通过打电话、当面邀请的方式通知同事参加,并收受礼金1000余元。2018年7月,市委巡察组向其了解情况时,马伟不仅不如实说明,还提供虚假书面承诺。2019年7月,马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二、杨庄街道杨庄社区党总支书记王志国组织人员公款游玩问题。2018年6月,杨庄社区以“七一”党员活动名义组织社区村组干部前往六安市金寨县游玩,并以虚开租车费的名义报销费用。2020年3月,王志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上交财政。(烈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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