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北市烈山区纪委监委经上级批准,对烈山镇凤凰社区居委会原主任宋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宋杰在担任烈山区烈山镇凤凰社区居委会主任期间,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接受他人安排外出旅游并收取礼品;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安排他人签订协议,对协议签订审核把关不严,坐收坐支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资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协助政府从事征收补偿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伪造相关材料,骗取公款用于个人支出,数额较大,涉嫌犯罪。
宋杰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法制观念淡薄,纪律规矩意识弱化,目无法纪、大肆贪占公款,社会影响较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经淮北市烈山区纪委常委会议审议批准,决定给予宋杰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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