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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北市烈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烈山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11-19 16:05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于2018年11月21日至12月30日,对烈山区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全面巡察,并于2019年3月12日向烈山区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并提出了整改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烈山区住建局(地震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夯实责任,真抓实改,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住建局高度重视,深化政治站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当作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表现,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动、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紧抓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直面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强化整改措施。

整改落实成为住建局工作核心任务,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住建局党组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深化改革。  

(一)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以《烈山区区住建局关于区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烈住建〔2019〕45号)为总揽,以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等方面为重点的整改框架;根据区委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地震局)巡察发现问题台账,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到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件件落实整改完成。

(二)严格责任追究。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职的重要检验,加强督查,对进展缓慢的,及时调度、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批评3人次,约谈2人次,整改情况通过适当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整改目标要求,强化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针对巡察反馈的共性、规律性、普遍性问题,结合全区开展的“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发挥治本效应,着力在“长”“常”上下功夫,形成了一批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通过制定《烈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行为规范》手册、《烈山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管理制度》手册,并修订完善《烈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车辆管理制度》、《烈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烈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制度,用工作行为规范、制度把巡察成果固定下来,通过立规矩带动守规矩,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

三、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对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住建局将巡察工作发现的七个方面24个问题,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按照明确责任领导、制定整改措施、件件有整改成效的原则,全局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整改

1.党组领导班子较长时间不健全,严重影响班子整体功能的形成和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2018年5月至2018年11月党组成员仅有2人)。上报区委组织部,反映区住建局党组情况,依据区委文件(烈干〔2018〕34号)目前住建局党组已健全。现有党组成员3人。

2.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严格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约束机制,保证了民主集中制的执行。制定《烈山区住建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烈山区住建局“三重一大”制度》、《“末位表态”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三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依托“周五”学习日定期找来党组(扩大会)、党支部学习会认真组织全局人员学习,落实民主集中制、落实主要领导表态制度。三是深入工作一线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转变工作作风,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的公开性,接收广大党员干部的监督。

3.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制定了《烈山区住建局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全面突出了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二是加强教育培训,重新对《党组工作条例》进行学习掌握。按时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突出实效;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推动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加强党的知识、理论融合到住建局的日常业务工作中。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为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思想和组织保障,促进各项工作整体提升。

4.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时,未能将上级精神和要求及时传达到位。

一是加强落实力度,认真执行上级精神和要求,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印发了《烈山区住建局工作行为规范》手册,且《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工作要分清主次、轻重缓急。能马上办的事情,要马上予以解决,能当天完成的不推到明天,提高了全局人员的工作执行力、落实力。二是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工作纪律。依托作风深化年活动,制定了《烈山区住建局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规范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落实首问责任制,提高执行力。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提高工作执行力。制定印发了《烈山区住建局工作行为规范》手册,内含《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区住建局重点办人员工作行为规范》、《区住建局质监站人员工作行为规范》。

5.个别班子成员政治意识不强,缺乏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一是强化思想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制定了《2019烈山区住建局党建理论学习计划》,计划全年集体学习36次,结合自学,要求全年每年学习时长不少于50学时,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二是制定修缮完成全局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科室之间协作、配合,提高团结协作意识;加强班子成员的思想沟通,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和追责问责。党组书记对个别班子成员进行落实“第一种形态”谈心谈话提醒。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整改。

6.未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一是制定了《2019烈山区住建局党建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局理论培训学习的主要内容,并进行专题研讨,撰写心得体会。二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学习效果。班子成员要在自己学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同时,深入到分管部门,督导检查学习,增强基层部门学习自觉性。

7.存在学做“两张皮”,形式上学习新思想、新方略,具体工作仍然走老路,未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落实到解决实际矛盾和问题上,落实到推动事业发展上。一是加强学与做的联系,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模式,同时利用手机、电脑的“学习强国”客户端及住建局党支部微信群,加强学习,提高思想理论知识及素质与能力。二是加强工作人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根据区住建局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严格执行,做好学习签到,切忌走过场、摆样子。三是在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学以致用,用党的新思想、新方略指导工作通过学习违法违纪案件,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国法,守住党员底线。

8.区住建局党组未牢牢掌握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对意识形态工作监管不到位,对网络监管重视不足,对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的引导管理不到位。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制定印发了《区住建局关于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的管理制度》,并要求全体人员学习。二是召开全局会议贯彻意识形态工作精神实质,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全局考核范围。

9.思想教育工作重视不够,注重日常事务,淡化政治学习。“两学一做”、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学习教育活动较少。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制定《烈山区住建局党建学习计划》,严格按计划组织政治学习,全年计划学习36次。二是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三是是利用新时代实践中心宣传文化学习阵地,结合重要节日,计划安排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国家公祭日”、开放式党课等活动,丰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学习教育活动。

(三) 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0.政绩观有偏差,未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观的观念,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一是制定全年党建工作专项计划,制定印发了《烈山区住建局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的通知。二是树立党建工作新导向,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分析全局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观的观念。三是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切实形成“书记抓、抓书记”的长效机制。建立党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认真做好“三清单”制度。四是认真查找错误,纠正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在《烈山区住建局工作行为规范》中,规定工作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端正工作态度。

11.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不实。一是召开了会议学习《烈山区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提高了全体党员对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认识和重视。二是制定印发了《2019烈山区住建局党建理论学习计划》、《烈山区住建局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烈山区住建局党支部2019年工作计划》、明确提出政治学习的方向、学习的篇目,加强了党支部全年工作进程。三是通过制度和学习计划,严格要求参学人员学习要有笔记、有心得体会,且参加学习不得少于50学时,局党支部组织开展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督学方式。

12.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党组织生活会等相关制度执行不严。一是做到组织生活常态化,严格执行组织生活相关制度,做到组织生活有详细安排、有专人负责、有活动记录,促使组织生活成为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一种习惯,生活常态化。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党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及时调整充实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烈山区住建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三是高度重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明确第一责任人,把“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计划;要求党小组、党支部按期、按时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

(四)  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3.少数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责任担当不足,攻坚克难勇气欠缺。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制定《烈山区住建局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全局人员的一线工作法,要求扎实工作、不漂浮。

二是制定相关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定《烈山区住建局工作行为规范》,明确规定认真履职尽责、创先争优、担当作为、甘于奉献;处理公务不推诿扯皮。三是局党组要求全局上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克服安于现状的不思进取的思想。以作风深化年为契机,3月12日召开动员会,改变提高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一支过硬的住建队伍。

1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一是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下属事业部门负责人签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承诺书。二是强化学习有关中央、省、市、区各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文件,加强对人员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制定《烈山区住建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了审批流程和用餐标准,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并严格执行“禁止在工作日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时午间饮酒或引含有酒精的饮料”的规定。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纪律,对违规的票据,严禁报销。三是严肃追责问责,惩前毖后。午间饮酒的问题,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写出书面检查。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5.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淡薄。

一是制定了《烈山区住建局工作行为规范》明确规定政治行为规范,工作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加强政治纪律、规矩意识。坚持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监管执纪问责的第一位大事来抓,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使纪律、规矩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二是制定《烈山区住建局严格上下班制度、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严格上下班制度、严肃工作纪律的的通知及问责追究制度。三是严肃追责问责,防微杜渐。区纪委2014年对上班看电视当事人给予警告处分。2015年区纪委对允许家人长期顶替上班问题进行了处理。

16.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效果不理想。一是将廉政警示教育的活动开展与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结合。二是将廉政警示教育与住建局的日常工作开展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学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全局干部职工以警示,警钟长鸣。三是利用主题党日,开展全局性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3月29日观看了《雁过拔毛沉浮人生》警示教育碟片。

17.遵守巡视巡察纪律不严格,区住建局一些干部对巡察配合不到位。

住建局领导班子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

18.主体责任不清,定位不准,存在以区纪委监委的监督责任代替党组的主体责任,片面注重业务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停留在发文件、开会议、签责任书等表面上,贯彻落实不到位。一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严格坚持亲自抓,主动抓,印发《烈山区住建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实施方案》,具体落实。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局重点工作同部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印发《烈山区住建局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形成了以局长主抓,分管领导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了住建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是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明确各部门具体责任。全年计划召开不少于4次的专题会议,形成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察、年末有考核的机制。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9.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重大廉政风险。区住建局对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不到位,对全区的工程项目了解不清,管理不严,施工单位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手续不全擅自施工等问题,监理单位管理不严、现场监理人员不到位、不按规定进行监理等问题。一是制定完善烈山区项目监管相关制度,严格按制度和流程监管。制定了《烈山区住建局质监站人员工作行为规范》、《烈山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管理制度》,对岗位职责、一系列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和程序进行了明确规范和完善。二是摸清监管项目底数和手续办理、施工进度情况。制定完善了《烈山区住建局监管项目情况一览表》,对监管项目手续办理和施工进展、竣工验收等情况及时予以更新,落实了对在建项目情况全方位的掌握和监管。三是对监管项目市场行为严格检查和监管,对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和关键人员不按规定到岗履职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淮北市信用平台管理办法》进行整改处罚。与烈山公安分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打击工程建设围标串标、违法违规分包转包行为的公告》,公布了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严厉打击了一些非法事件,给违法乱纪分子以震慑。四是对手续不全的重点工程项目,规范区政府审核同意、区住建局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管的程序,严格把关,限期督促项目完善施工手续。

20.“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严格,多数财务支出未经党组会研究。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自觉性,并在本局广泛宣传,印发了《烈山区住建局“三重一大”制度的通知》(烈住建35号),并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二是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紧密结合。三是加强监督,保障执行,区住建局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同时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细化审核程序,规范报销制度,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21.腐败问题易发频发,区招投标办设立专家评委库不规范。一是扩充更新评标专家库。发布了《关于扩充和更新评委专家库人员的通知》,对现有专家库进行充实更新。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评标专家抽取流程,防止人为操控。印发《进一步规范烈山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规定了评标专家抽取流程。规定专家抽取工作专人负责,随机抽取,监督人员现场监督并签字确认。三是加强评标专家考核,严明评标纪律。配套制定了《烈山区评标考核管理办法》及《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配套制度》等。四是加强招投标现场监督,增加硬件设备投入,购置专业监控设备,对投标、评标、开标等全过程进行监督。五是对涉嫌违反招标流程的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处罚,暂停其半年内在烈山区境内执业。

(七)财务管理方面

22.财务支出凭据不规范。一是规范财务票据审查审核。印发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审核审批制度》,明确财务报销票据由财务人员按照会计制度,严审票据的有效合规,分管财务副职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审批。二是严格固定资产购置、公务接待、差旅费等审批流程。明确了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购置审批报销流程,严禁未批先购。配套制定了《机关办公用品采购使用相关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是印发了《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控公务接待支出,规范接待行为和标准。四是规范财务支出管理。五是针对超标准招待问题,就餐超标部分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六是针对支出费用收款方账户管理不规范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当事经办人谈话提醒。

23.文明创建维修工程管理不规范。

一是完善集体决策制度。印发了住建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三重一大”制度》。二是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拟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规定限额的,必须招标。三是认真梳理问题项目,查找问题根源。四是加强当事人批评教育,惩前毖后。针对文明创建维修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当事经办人批评教育,并写出书面检查。

24.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一是认真梳理,追根溯源。对长期挂账问题,我局成立了往来款清理工作小组。并安排工作人员去区档案局查找档案,进行分类梳理,形成应收款长期挂账明细表,仅查到最初2001年度会计原始凭证,经逐笔核对,大部分往来款项均已存在。截至目前已经挂账17年,期间未发生变动。经了解,该项目主要涉及1999年香港街改造、水上公园建设工程。由于人事变动,很多数据无法核实,造成挂账至今。二是逐笔对照,分类处置,能销尽销。二是积极与财政部门汇报,认真学习有关财务制度,研究解决办法,争取最大化的减少挂账问题。

四、保持政治定力,持续抓好后续整改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今后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区委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巩固深化整改成效,运用好整改成果,任重道远。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巡察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巡察整改任务,常抓不懈、综合治理,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二)坚持把后续问题整改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抓实抓牢。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持之以恒、不折不扣抓好后续任务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进一步求深化,充分运用整改成果,落实好相关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取得初步成效、但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跟踪督查,加快进度,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不断完善和强化措施,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全横向纵向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解决风险防控乏力等问题。

(三)持续保持巡察高压态势。把配合区委巡察作为后续整改的重要抓手,在此次巡察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举一反三,切实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发挥治本效应,着力在“长”“常”上下功夫,形成一批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

(四)坚持把制度落实和作风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抓常抓长。坚决纠正有制度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问题,确保各项制度真正发挥刚性约束作用。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提醒警示和督促检查,抓早抓小,常抓不懈。把深化巡察整改与全面整顿作风有机结合,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纪律严明、清正廉洁的“准军事化”队伍,为全面推动全局城乡建设事业开创新局面提供坚实的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1-4685123,邮寄地址:淮北市烈山区政府2号楼,电子邮箱:lschj4685123@163.com


中共烈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局)党组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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