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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北市烈山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烈山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12-01 10:08

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5日至12月14日,七届区委第十轮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0年5月11日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七届区委第十轮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并迅速行动,组建班子、明确责任,全面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一)强化领导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2020年5月12日,我局召开七届区委第十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认真讨论,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整改责任人在会上主动认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压实领导责任,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细化整改方案。经多次完善,形成了《烈山区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七届区委第十轮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责任清单,并细化4个方面14项整改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责,中层负责人主动认领,层层压实责任,逐项细化整改落实举措,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着力推动整改。局党组分别于2020年5月11日、6月1日两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调度整改进展情况,研究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责任人多次协调督促重点事项整改,强化跟踪问责,严肃整改纪律,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四)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快抓好整改工作

我局党组对七届区委第十轮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并以最快的速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司法行政事业发展。

(一)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重形式、轻内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履职尽责的基础,认真组织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头给党员讲党课,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二是坚持把学习作为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工作能力、对党忠诚的重要途径,坚持带着问题学、带着责任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学习研讨和调研交流,促进学习往心里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切实筑牢思想防线。三是积极探索以党建信息化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新路子,借助微信公众号、安徽干部在线教育和“学习强国”APP等载体,以信息化、网络化的方法推进党员教育、更好地服务党员,让党建工作进入“指尖时代”。四是持续加强党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切实增强全局领导干部对新媒体的认知程度和运用能力,提高网络舆情的敏锐性和应急处理能力。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司法行政工作决策部署不力,选择性执行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不断增强抓落实的水平,将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区委重要决策部署与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实际相结合,逐条逐项细化分解,创造性的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中央、省市区司法行政工作决策部署要求,组织学习研讨交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文件精神,切实明确如何开展工作,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三是局发文件首先要向局各部门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由局党组研究后发文。

3.关于学习方式走过场,教育引导作用欠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着力增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把学习的成效转化为能力的提升。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学习教育安排计划,借助微信公众号、微信和QQ工作群,及时推送学习内容、发布相关信息、总结学习经验、交流学习心得,大张旗鼓地宣传“学”的先进经验和“做”的先进典型,引导党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强化舆论引导、营造学习教育的浓厚氛围。三是局党组以身作则,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监督学习教育安排计划、专题讨论和组织生活会、上党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四是定期组织“微测试”,检验党员学习效果,不定期抽查党员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体会,若发现抄袭、雷同现象一律严惩不贷。

4.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把“主题教育”作为终生课题,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努力做到知行合一、学做互促,把理论学习的收获和思想政治受到的洗礼转化为深学笃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高度自觉和实际行动,转化为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做好实际工作的本领。二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全面盘点查找出的问题,把“改”字贯穿始终,上下联动、合力整改,认真制定问题、任务、责任、标准“四个清单”,细化完善整改措施,防止反弹回潮,切实取得广大党员、职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成效。三是持续推进成果转化。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的精神,持续用力、一抓到底,不断巩固扩大主题教育成果,努力做到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司法行政干警形象。四是持续坚持统筹兼顾。把主题教育同落实当前招商、扶贫、生态、扫黑除恶、司法行政业务和党建等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同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党员干部在主题教育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奋斗精神,转化为知重负重、攻坚克难,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5.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队伍管理松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两个责任”不放松。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和重点对象的监督。紧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明“六项纪律”,坚决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规定,坚决落实好“三严三实”的要求,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严格落实上级绩效考评、职务晋升等考核机制的基础上,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评先评优、末位淘汰制度,构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激励干警争先进位意识。三是加强机制保障建设,推进队伍规苑化。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形成一套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司法行政工作管理体制,着力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四是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树立队伍良好形象。强化奉献意识,服务为民意识,树立勇于担当,创新进取精神,立足于工作实际,忠诚履职尽责,扎扎实实做好工作,认认真真办好实事。

6.关于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廉政谈话不全面、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充分运用谈话、函询等第一种形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二是加大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从点滴细微发力,从平时表现管起,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理想模糊、信念动摇等突出问题,并将日常言行纳入积分制管理、先锋指数评定等主要指标,加大赋分权重,细化考评流程,加强结果运用;三是强化廉政教育,正风肃纪,提升党员意识、组织意识和纪律意识,努力把“抓在平常、融入经常”的要求落到实处。

7.关于党政不分、职责不清、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三重一大”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感,增强执行和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明确、细化、量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优化、规范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完善《烈山区司法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方案》。三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党组会议制度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每月召开1-2次局长办公会和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党组会议分别召开,分开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内容清楚、完整,并严格按照要求实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及“末位表态”制度。

8.关于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发挥欠佳,监督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参加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二是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从责任体系、制度规范、时间节点、日常监管等四个方面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关于区司法局财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制定下发了《烈山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烈山区区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烈山区工作加班用餐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严格审核,对于手续不规范、单据不齐全、票据不一致的,一律不予报销,坚决杜绝报销凭证没有清单附件、公务接待费发票与菜单地点不一致、发票地点与菜单地点不一致、单位公务招待呈批表与发票时间不一致、使用超业务范围发票等问题的出现。二是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先申请、局长办公会通过后再采购、再支付的流程,财务审批实行2名经办人、财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制度,严格执行,切实加强公用经费管理。三是加强对局属各单位的财务督查和指导,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四是对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约谈,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确保整改实效。五是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将中央和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全额列入年初预算中。

(三)党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0.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促进思想解放,强化民主意识。我局党支部定期组织学习,进一步加强我局党员和干部职工自身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做到自觉自愿的践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维护中央权威、自觉坚持集体领导、严格按规则程序办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提高决策水平的基本要求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二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我局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决策,对于党的决策、重大事项,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微信传播等途径向全体党员干部传达,做到先党内后党外,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三是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并坚持做到“一把手”末位表态,牢固树立民主意识,大力弘扬民主作风。完善并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确保重大问题由集体充分讨论和决定,进一步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让支部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五是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

11.关于人员分配不合理,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内部管理不严问题,按照要求对8名借出人员完善相关借用手续。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加强部门间人员交流和调整力度。三是关于临海童司法所因所长被借用,只有一名正式干警在岗的问题,我局在该所所长被借用之初就另派一名正式干警配合临海童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另外,我局还将通过招录的方式,完善司法所人员配置。

12.关于个别领导干部政治担当意识不足,表率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增强集体凝聚力。每个班子成员要抽出一定的时间,深入服务对象、深入基层各部门,多听取服务对象、基层同志意见和建议,多了解第一手情况,掌握最基层信息,多向群众学习,深入实际了解群众的困难和疾苦,通过解决实际问题来进一步增进与群众的感情。要善于总结经验,树立典型,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去带动面上的工作。二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凡是群众反映或发现的问题,不推诿、不回避,明确责任人,明确解决时限,一抓到底,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三是创新工作思路,敢于担当作为。紧密结合新时代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增强进取意识,加强学习和锻炼,不仅要坚持政治理论学习,还要自觉投入到业务能力的学习之中,不断给自己充电,以提升指导创新能力、统筹协调、科学谋划的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好领导职责。四是加强班子团结协调,处处发挥表率作用。局领导班子要经常交流工作、沟通思想,行动上步调合拍,形成工作合力,带头坚持依法行政、带头坚持真心服务,带头坚持公道正派,自觉做到言必有信、掷地有声,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奋力拼搏,不断推动全区司法行政事业迈向新台阶。

13.关于回避制度执行不严,物品浪费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我局在购买相关物品时会进行询价,要求至少三家以上公司进行报价,然后在局长办公会上进行研究,最后与性价比较高的公司进行合作。二是关于物品浪费现象突出、管理不规范问题,我局会进一步加强管理制度,完善出入库登记。

(四)党组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4.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审计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2017年审计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审计整改不彻底问题,我局已于2017年8月份收到审计报告后已彻底整改。

三、加大执行力度,抓好下一步工作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七届区委第十轮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七届区委第十轮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1-4085148;邮寄地址:烈山区政府三号楼;电子邮箱:lsqsfj@sina.com

中共淮北市烈山区司法局党组

2020年11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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