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2月
一、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63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32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1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6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25 |
二、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烈山区纪委(监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1.5万元,减少25.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跟2020年预算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执行《烈山区财政局 烈山区外事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3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3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1.5万元,减少40.19%,减少压减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8〕288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1万元,比2020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与2020年持平,原因主要是原计划2020年购置车辆计划未完成;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办案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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