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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烈山区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烈山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5-26 09:43


聚焦中心大局提升监督质效

为新阶段现代化美丽烈山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烈山区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一、2020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重冲击,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稳中求进,持续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主动服务展现新担当。区纪委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进行集体学习研讨。强化政治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委书记向区委全会述责述廉,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打好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任务、疫情防控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令行禁止。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协助区委抓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问题,深化追责问责。

(二)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建设呈现新气象。扎实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深入基层调研走访解难题,组织集中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强力推进“回头看”,做深做实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后半篇文章”。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举措》要求,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重要任务,采取调研排查、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督促整改等措施,开展集中整治。主动前移监督“哨位”,着力整治餐饮浪费、脱贫攻坚、疫情防控、耕地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和各类问题整改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风正气得到培育和彰显,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三)做实做细监督首责,严管厚爱激励新作为。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等多种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制定问题线索初步分办会商机制,实行问题线索处置协同研判、精准分办、动态流转。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别占70.7%、23.5%、1.8%、4%,惩治极少数、管住大多数的成效更加显现。推动各级党组织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印发“第一种形态”记实手册,督促党委(党组)书记落实“第一种形态”记实工作,主动开展谈心谈话。严把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廉政意见回复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877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7人次。回访教育受处分干部90名,有效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信心决心。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项整治取得新成果。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两项目两资金”专项整治,建立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提级办理、快速办结机制。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紧盯教育医疗、环境保护、“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领域,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紧盯重要节点,跟进监督,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行班子成员“联点包案”,成立线索处置审核复核组,探索实行审理提前介入,进一步健全与政法机关线索快速移送、直查直办、处置反馈等机制。

(五)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正风反腐步入新常态。坚持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持续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科学运用检举举报平台,签订实名举报双向承诺书。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注重扎牢笼子,深挖细查案件背后的根源,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案促改。强化教育引领、固本培元,对2020年提拔、转任重要岗位的区管干部进行集中廉政教育谈话,进一步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六)强化巡察政治导向,以察促改实现新成效。修订完善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巡察党组织24个,有力发挥了巡察震慑遏制、源头治本作用,实现一届党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紧紧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创优“四最”营商环境,聚焦党政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的作风问题,紧盯广大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难点、痛点,启动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整改问题,实实在在地推动烈山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狠抓巡察成果运用,实行重点问题线索集体会商和巡察问题线索集中交办,探索巡察与纪检监察联动配合机制,同步跟进、及时处置相关线索,及时下发巡察建议书。加强巡察整改成效督查考核,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责任单位共性问题前置整改、举一反三,确保整改落实不悬空、见实效。

(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第一时间向市纪委监委和区委请示报告。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认真落实“两为主一报告”。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力量薄弱、办案质量不高、能力素质不足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向各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质效,实现镇(街道)监督监察全覆盖;不断优化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片区协作办案“聚合效应”,改革的成效日益显现。坚持目标导向,着力提升基层治理和村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巩固深化村(居)干部“十公开”工作成果,积极推进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建设,率先在全市完成村级纪检委员兼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工作,有力地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干部队伍树立新形象。坚持政治磨砺、实践锻造强根基,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前列、作表率。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全面加强对干部的政治信仰和爱国主义教育。扎实开展全员培训,收听收看省纪委“视频讲堂”,组织干部参加省、市纪委业务培训,举办全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组织线上线下业务测试,形成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大力培养、锻炼、使用优秀干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显著提升,1人获评全省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先进个人。择优选聘首届特约监察员,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监督。坚决守好办案安全、案件质量、干部廉洁“三条底线”,严防“灯下黑”,树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担当尽责、作风过硬的良好形象。

一年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服从市纪委监委、区委统一指挥调度,闻令即动、尽锐出战,第一时间靠前监督,第一时间严明纪律,第一时间下沉服务,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以鲜明监督执纪导向激励党员干部投身疫情防控,为全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脱贫攻坚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回顾2020年工作,我们深切感受到,一切成绩的取得都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正确指引,得益于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区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得益于全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勠力同心、辛勤工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正风反腐依然任重道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新阶段现代化美丽烈山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区委七届十三次全会部署安排,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阶段现代化美丽烈山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谋划,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切实找准服务保障的着力点和结合点。紧盯常态化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落实跟进政治监督,为实施“十四五”规划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严明换届纪律,全面落实“十严禁”要求,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坚持严字当头,用监督强化制约、用执纪划清底线、用问责传导压力,严肃处理主体责任缺位,监督责任空转,干部管理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二)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立足解决实际问题,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紧盯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找准切入点,扎实开展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强化“小微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用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纪检委员等监督力量,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巩固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盘点梳理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顽瘴痼疾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层分类、有针对性加以解决,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持之以恒、坚定不移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三)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不断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协助区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完善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特别是要加强对区直单位、镇(街道)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督促落实民主集中制,防止违规决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加强对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着力发现权力运行的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拓展镇(街道)“统筹监督、协作办案、联合审理”工作模式,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整合监督力量,完善监督机制。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措施,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坚持抓常抓细抓长,越往后越严,坚决防止松劲松懈,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坚持从“关键少数”抓起改起,坚决整治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着力解决变相发文开会、过度留痕等问题。坚守重要时间节点,既严肃查处大操大办、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老问题,又要重点防范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落实好过“紧日子”的要求,重点监督“三公”经费、专项资金审批使用等情况,及时发现存在不足,防止明减暗增问题发生。围绕新阶段现代化美丽烈山建设,紧盯政策落实、招商准入、项目建设等重点,靠前向下跟进监督,推动职能部门真刀真枪解决实际问题。

(五)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紧盯“三类人” “关键少数”,重要岗位,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督促案发单位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剖析问题根源,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监管漏洞。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金融担保、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管制度建设,推动完善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制,强化标前标后全流程监管。协助区委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做实违规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深入挖掘美丽烈山廉洁文化,推进“一县一品”品牌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案,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和案件质量责任制,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提高审查调查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六)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实现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围绕“全覆盖、高质量”目标要求,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深入查找纠正政治偏差,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高质量推进具有烈山特色的巡察全覆盖,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延伸巡察,适时开展机动式、点穴式巡察,打好巡察“组合拳”,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对省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督查,突出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对账销号、逐项落实,推动巡察成果运用落实到干部使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各个环节。坚持问题线索及时移交、优先办理等工作机制,用好问责措施,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充分发挥巡察利剑和震慑作用。

(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有效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提名考察要求,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强对派驻机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定,督促认真研究被监督单位业务流程,找准被监督单位的关键人、关键处、关键事、关键时,做实“嵌入式”监督。注重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发挥,强化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凝聚反腐败合力。全面贯彻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规制度,提高调查处置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水平,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八)主动适应新阶段新要求,切实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区纪委常委会坚持带头领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对党忠诚、敢于担当的政治品格。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扬疫情期间冲锋在前、率先垂范的优良作风,锻造过硬党员干部队伍。持续落实全员培训,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准、把握政策能力和实际业务水平。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发挥好特约监察员作用,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用好检举举报平台,实现信访办理、线索处置、案件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业务网上流转、网上审批,在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水平的同时,严格流程监管,防止发生问题。坚持“刀刃向内”,持续防治“灯下黑”,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奋进新时代、奋斗正当时。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乘势而上,恪尽职守、砥砺前行,奋力推动新阶段现代化美丽烈山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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