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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
来源:烈山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9-18 15:55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努力完成上级主管机关下达的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2、制订和组织实施机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档案的综合管理水平。

3、负责规划、协调全局档案工作,并负责对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4、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和保管本局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5、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6、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和机关保密制度,组织做好档案的密级调整工作,对已超过保密期限的档案,提出存毁和解密降密处理意见。

7、开展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工作,做好档案的借阅查阅工作;编制检索工具,编写档案参考资料。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机关各项工作服务,为社会服务。

8、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做好档案的安全防范和技术保护工作;对损坏、偷窃、擅自销毁、遗失档案和泄密者,将于以处理;对保护档案有功者,将给予表扬、奖励。

9、负责组织机关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学习与培训。

10、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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