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局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完善制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这是烈山区纪委监委向区财政局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烈山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和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量体裁衣”,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靶向发力增强建议实效。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结合日常监督、信访举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列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以点带面堵塞监管漏洞,精准施治下猛药,以纪检监察建议“小切口”推动形成标本兼治“大格局”。
跟踪督办提升整改成效。为杜绝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按照“谁制发、谁负责”的原则,通过现场督查、电话随访、个别谈话等方式,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纪检监察建议书整改情况,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处方”,及时准确“用药”,跟踪反馈整改“疗效”,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地有声”。
标本兼治强化监督质效。深入检视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督促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日常管理,及时对建议执行、限时整改、建章立制等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和回访,实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整改一批的良好效果,真正让纪检监察建议书成为“祛病拔根”的好良方。
今年以来, 共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9份,有力推动“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
“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倒逼整改落实,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首责,督促相关单位履职尽责的有效手段。”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作为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放大监督功效,深化以案促改,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淮北市烈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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