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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海孜实验小学原副校长王雷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来源:烈山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10-11 09:09

王雷身为中共党员,在担任海孜实验小学原副校长兼报账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和进行营利活动。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王雷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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