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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古饶镇半峭社区原党总支书记王瑞青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烈山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10-11 09:09

王瑞青身为中共党员,在担任半峭社区党总支书记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将从该辖区企业领取的清淤费共计80000元,未存入半峭社区三资账户,直接用于社区开支,给予王瑞青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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