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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查处诬告陷害 激发干部干事热情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5年为370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来源:安徽日报   发布时间:2021-11-24 08:15

记者日前从省纪委监委获悉,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精准执纪问责,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显著增强。

我省制定实施《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省纪委协助省委制定实施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加强“关键少数”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等制度规定,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2020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约谈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2.4万人次。

制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参考意见、第一种形态操作指引,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监督执纪执法。五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2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提醒批评20.7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4.7%;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8.5万人次,占26.6%;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职务调整1.3万人次,占4%;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触犯刑律1.5万人次,占4.7%,其中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3029人次,因其他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12067人次,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延伸拓展。

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省纪委协助省委出台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印发容错纠错典型案例,制定实施关于深入推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有关问题的意见,常态化开展暖心回访、澄清正名等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充分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5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暖心回访3.4万人次,为370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记者 李浩 汤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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