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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
来源:烈山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6-06 16:46

6月2日,烈山区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优选聘请11名特约监察员。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沈宏出席会议并讲话。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开发区纪工委书记,委机关各室主任、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烈山区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向特约监察员颁发了聘书,特约监察员代表进行了发言。

会议指出,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国家监委接受外部监督、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制度设计,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监察权监督制约的有力举措,是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途径,也是适应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会议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履行特约监察员的光荣职责,用心当好“宣传员”,充分发挥在公众中的影响力,正确解读、准确传递反腐倡廉声音,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持续营造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外部氛围;用力当好“监督员”,聚焦监督这一首要职责、基本职责,督促区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助推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再上新台阶;用智当好“参谋员”,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优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围绕全区纪检监察重点工作“把脉问诊”,为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用情当好“联络员”,充分发挥贴近基层群众的优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摸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基层的真实情况,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与民心民意同频共振。

会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主动作为,积极搭建平台,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服务保障,及时邀请特约监察员列席区纪委监委重要会议,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适时反馈履职情况,不断营造特约监察员履职良好条件。特约监察员要严于律己,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履行职责,自觉维护良好形象。

会后,区纪委监委还举办了特约监察员履职相关法规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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