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区委巡察组集中反馈八届区委第二轮巡察情  况
来源:烈山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9-22 15:51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2日至2022年1月12日,区委派出两个巡察组分别对区委统战部党支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管理局党组、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区审计局党组、区总会开展了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准确把握巡察内容、工作重点和方式方法,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顺利完成巡察任务。

2022年1月21日、2月9日,区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分别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反馈会议并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发现区委统战部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质量不高;学用结合不够;推动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成效不明显;宗教工作开展不扎实;对宗教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存在差距;“第一种形态”记实手册使用不规范;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配合巡察工作不积极;财务管理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巡察发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问题是:落实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对人员聘用情况监管缺位;依法依规聘用人员不规范,评聘分离执行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程序不规范;政策宣讲力度不够。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运转机制不健全;信息化建设不到位;“小微权力平台”使用不规范;一岗双责”落实不力;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文风不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专业人员紧缺;政务服务大厅人员流动性较大;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紧;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打折扣;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巡察整改避重就轻;巡察整改资料混乱。

巡察发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的主要问题是:政治理论学习有欠缺;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执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领导干部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待提高;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津补贴发放不规范;电影放映随意性较大;警示教育浮于表面、流于形式;财务管理不规范。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不严肃、不慎重,执行不到位;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巡察发现区应急管理局的主要问题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应急保障能力有待提高;履行工作职责能力不足;履行行业监管不到位;防灾减灾救灾设施不齐;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不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内部监督管理不严格;津补贴发放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人员轮岗交流不够;党员管理教育不到位。

巡察发现区审计局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深入;学习传达本系统重要会议精神有不足;审计报告质量不高;推动审计“后半篇文章”落地有缺位;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工作效率不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党建活动载体不够丰富;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巡察整改资料不严谨;巡察整改不到位。

巡察发现区总工会的主要问题是:政治理论学习有欠缺;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为职工维权的担当意识不强;服务资源整合力度需加强;帮扶工作覆盖面不够广;履行工作职责能力不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领导干部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待提高;津补贴发放不规范;警示教育浮于表面、流于形式;财务管理不规范。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薄弱;党员管理教育不到位。

同时,巡察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有关方面处理。

各巡察组强调,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工作重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以适当形式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对巡察反馈意见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中共淮北市烈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淮北市烈山区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所有内容版权归烈山区纪检监察网站所有,没经同意不得使用
ICP备案:皖ICP备10010804号-1
技术支持: 安徽子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