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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烈山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4-07-26 17:05

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7月25日下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会议宣读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工作方案》。本轮巡察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至8月8日,为期11天。区委派出1个专项巡察组,对校园食品安全、农村“三资”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安置房分配、农村饮用水安全五个方面涉及的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6家单位开展专项巡察。

会议指出,要准确把握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是贯彻落实巡视工作的具体行动,是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的现实体现。对5个重点领域进行全面“政治体检”,着力发现突出问题和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是拓宽线索来源、助力群腐集中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的重要举措。要立足巡察政治监督定位,紧扣“整治”主题,紧盯关键问题,紧抓问题线索,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的监督重点。巡察监督是政治监督,要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结合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要求,聚焦校园食品安全、农村“三资”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安置房分配、农村饮用水安全五个领域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聚焦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以及五个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各类检查发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改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的工作要求。专项巡察组要严格按照党章、巡视工作条例和制度规定办事,严格落实本轮巡察工作方案要求,规范开展巡察工作。落实巡察组组长负责制,巡察组组长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当好班长、带好队伍,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持续巩固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注重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工作效能,确保圆满完成省市区委交办的政治任务,助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纵深推进,持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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