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烈山区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第二次会议召开,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云南考察时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教育工作专班工作提示等内容。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将其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试金石。要坚持从严从实,推动学习教育落地见效。时刻牢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融入职责中、落到行动上,永葆纪检监察干部清廉本色。坚持结合融合,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立足职能职责,把学习教育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纪委监委、区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一体推进落实,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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