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烈山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原站长朱毅违规收受礼品、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并收取利息等问题。2016年至2024年,朱毅在担任烈山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期间,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白酒、香烟等礼品,价值计5.627万元。2013年下半年,为谋取私利,向多名管理服务对象放贷,并收取利息。朱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宋疃镇卫生院党支部原书记、原院长李文超违规报销加油发票,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个人轿车加油等问题。2014年9月至2018年3月,李文超以使用个人的轿车开会、工作为由,将加油发票共2.33万元交给单位财务报销。2017年11月至2021年12月,李文超违规使用单位的加油卡为其个人轿车加油,共计1.99万元。李文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三、杨庄街道黄桥社区党总支原书记朱胜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8年6月,朱胜在社区“两委”会上提议按照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社区“两委”成员发放补助。自2018年6月至2021年10月,黄桥社区共计违规发放补助1.44万元。朱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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