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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八届区委第十轮巡察的公告
来源:烈山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5-05-21 09:21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于2025年5月上旬至7月上旬对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信访局、区投资促进局党组开展巡察。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科级干部、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等。

二、巡察内容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结合被巡察单位特点,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以及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举报信箱、电子邮箱、“码上巡察”信访举报小程序、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烈山区科创大厦B区808室;

(二)通信地址:烈山区沱河路科创大厦B区803室区委巡察办转巡察组收(邮编235025);

(三)举报信箱:烈山区政府大门西侧;烈山区科创大厦大门东侧;烈山区信访局大门东侧;

(四)电子邮箱:lsqwxcz@163.com

(五)举报电话:19956138433;

(六)“码上巡察”信访举报小程序:(附二维码)

巡察组受理信访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4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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